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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绍兴市天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浙江天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金城大厦13楼
传真:0575-82129218
电话:0575-82187818
8200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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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2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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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验资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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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验资提供资料 1、市外经贸局关于同意设立外资企业的批复。 2、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供企业申请书、章程;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合同、章程。 3、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委派书。 4、外方委托代理人的委派书、身份证。 5、投资人私章、公章。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营业执照,省政府批准证书。 8、货币投资的,应提供银行进账单、银行询证函(均需译明外方投资人的名称)。 9、实物投资的,应提供省经贸厅关于同意进口设备的批复、设备购销合同,供货商正式发票,货物装箱单、船运单、海关报关单(正本)、海关免税证明、商检鉴定证书(价格鉴定必须是正本)。 10、营业场所证明。 11、中方股东如为法人,应提供公章、营业执照、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委派书;中方股东如为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私章。 12、外方如为企业,须提供印章、营业执照、资金信用证明;如为个人应提供印章、身份证、护照。 13、项目审批表、合资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和关于同意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14、新办企业如对环境污染有影响的,要提供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和意见书。 15、外汇管理部门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外汇IC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6、外国投资者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和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收回投资、减资所得的货币资金在境内再投资的,应提供该公司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利润再投资的货币资金获取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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